吴亮律师
解析:
倘若在离婚之前就已经存在了某一方所欠下的贷款,要判定这笔贷款究竟是否应该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具体而言,若此款项确实导向并用于夫妻二人的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与经营活动,抑或是建立在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与决策上的,即便婚烟关系已然终止,但双方仍需共同承担归还贷款的职责。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并非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而是以某一方单独的名义承担,并且这部分借款远远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这笔债务便应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欠款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假如在离婚之前某一方欠了钱,那咱们得看看这笔钱到底算不算俩人的共同债?要是这笔借款被用在了两人一起过日子、搞生产或者是出于两人都同意的原因借的,那么即便是离了婚,这俩人还得一块儿把这笔钱还上。反之,要是这笔钱是用某一方自己的名头借出去,但金额已经超过了家庭平时生活所需的范围,而且债权人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这笔钱被用在了两人一起过日子、搞生产或者是出于两人都同意的原因借的,那么这种情况下这笔债务就可以被看作是个人的债务,由这一方自己来承担。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这个问题简单说就是看这笔欠债是离婚前就有的还是离婚后才出来的。要是结婚时那会儿欠下的钱,咱们就要看看这钱到底是干嘛用的,有没有用到夫妻俩的吃穿住行上,还是为了家里共同做生意赚的,甚至说是夫妻两个都同意借的。这样的话,就算离了婚,两人也都要一起还这笔钱。但要是有人背着另一半自己借的钱,而且这笔钱比平时家里花销多得多,债权人又拿不出证据说明这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生意或者得到夫妻双方同意借出的,那这些就都是他自己的事儿,另一半不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