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若在刑事拘留事宜上已达到国家规定的37日期限而被告仍未被释放,往往暗示着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向上诉法院提交审批申请并请求对他进行逮捕。经上诉法院审核且发现有充分依据需要对被告实行逮捕时,会依法做出批准逮捕的裁定。此背後所映射出的法律含义是,该被告人可能需面对更为严酷的刑法审判流程,其犯罪案件也将持续受到深入地调查与仲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刑事拘留在过了37天还没把你放开的话这就说明公安局那边可能已经伸手向检察院要逮捕令。检察院要是觉得这个人还有犯罪嫌疑,那就会给他们命令进行逮捕。这样的话,被捕者可能就要面对更加复杂的刑事诉讼程序,案件说不定也还要继续搜证调查和审判。✫✫✫✫✫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解析:
如果你被关在公安局里关押了足足37天还没放出来的话,那就说明警察已经把这个案子递交给了检察院申请批捕,等检察院查清楚之后觉得应该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他们就会做出批捕的决定。这样一来犯罪嫌疑人就得做好持久战的准备因为这个案子肯定还会接着往下走,继续进行着调查取证和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